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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提名为省高法副院长,这个法院领导主动投案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1日 分类:厅局级

2月28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副厅级),一级高级法官王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作为一名任职于省高法的副厅级干部,王宏的落马,无疑是辽宁省法院系统反腐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前不久,2月17日,辽宁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刚刚召开。会议总结了2021年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了2022年工作任务。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到会并讲话。

图片来源:澎湃新闻

会议强调:“要坚持系统施治,深化标本兼治,努力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就在这场反腐会议落幕两周之后,隐藏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违纪违法者王宏主动投案。

自参加工作起,王宏就一直从事司法领域工作,是一名相当资深的专业司法官员。从1989年起,王宏先在辽宁省检察院工作,历任省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副处长、反贪局综合指导处副处长、反贪局副局长兼综合指导处处长等职。2007年,王宏赴任盘锦,任盘锦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2012年,他转至法院系统,先后任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院长。2018年任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并于2019年从二级高级法官升为一级高级法官。

王宏(图片来源:澎湃新闻)

公开报道显示,2019年11月26日,王宏在省高法执行局局长任上调研了细河区人民法院。调研期间,王宏要求细河区人民法院“要坚定做好执行工作的信心,保持执行工作持续向好的态势,进一步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就在这场调研之后一天,《人民法院报》发表报道《“一把手”的行动就是无声的命令——辽宁法院“一把手”们推动解决“执行难”纪实》。在报道的最后,记者引述了王宏义正辞严的发言:“解决执行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今后要在巩固成果、固化经验上下功夫,努力使解决执行难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然而,如今看来,王宏只是嘴皮子功夫厉害,背地里却做着严重违纪违法的事,受到查处也是理所当然。

值得一提的是,同样是在2019年11月,辽宁省委组织部公示了8名拟任领导职务人选的信息。其中,王宏赫然在列。在通报中,有关部门拟提名王宏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人选。然而,从王宏投案前的任职履历上看,他的仕途止步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相信随着王宏投案,有关部门深入调查,其违纪违法的详细情节,很快就将水落石出。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人民法院报、辽宁省委组织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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