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枪杀情妇 内蒙古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被判死刑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1日 分类:未分类 来源:网络
11月11日上午,山西省太原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赵黎平故意杀人、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案,认定被告人赵黎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二百万元人民币;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二百万元人民币。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3月20日,赵黎平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持枪将被害人李某某杀害。2008年至2010年,赵黎平非法收受人民币2368万元。公安机关在赵黎平办公室查获其非法存放的91枚雷管。
据媒体早前报道,赵黎平涉嫌杀死一名27岁的赤峰籍女子。杀人后,赵黎平随即将尸体装入自己奥迪车的后备箱,开车离开赤峰市,半路上抛尸。2015年3月21日凌晨,在内蒙古克甚克腾旗境内被警方抓获。3月25日,赵黎平被批准逮捕。
报道引述接近警方的消息人士透露,赵黎平杀害的是一名〝与自己关系较为亲密的女性〞。另一说法则是:两人相识多年,关系亲密,是情人关系。2015年7月3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赵黎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媒体盘点显示,赵黎平是十八大后落马的第100只“老虎”,也是十八大后唯一一个涉嫌故意杀人罪的落马官员,甚至是新中国成立后首位亲手杀人的省部级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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