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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明国受审垂泪 被抄出十余车黄金钞票等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6日 分类:未分类

5月25日,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公诉机关指控朱明国收受各项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1亿余元,另有9104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据目击者称,纪委查抄朱明国在海南的二栋豪华别墅时,“办案人员在其家中搜出大量黄金、钞票,用箱子分装在一起,足足拉了十余车。其中有部分钞票都受潮发霉了。”法庭上,朱明国白发垂泪,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2年至2014年,朱明国利用其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中共广东省委常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广东省政协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惠州市乔一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庄春桂(另案处理)、茂名市监察局原副局长陈重光(另案处理)等10个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土地开发、职务调整等事宜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妻子陈文静收受财物人民币1.41亿余元。另朱明国对共计折合人民币9104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提请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朱明国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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