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省高院消息,12月13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王永生受贿、滥用职权案,对被告人王永生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受贿违法所得人民币600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5年至2019年,被告人王永生利用担任连云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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